学位工作

导师管理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学位工作 - 导师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需求和发展情况,拟开展我校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类型

本次遴选导师类型为:博士研究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申报人员范围

1.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仅接受我校在职人员(含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申请;

2.硕士研究生导师目前仅接受贵州省内高等学校、公立医疗单位、科研院所等在职人员申请。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1.申报条件请对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贵中医研发〔2022〕171号)(附件1);

2.请符合条件的老师认真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或《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简况表》)。

3.申请人需将《简况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职称证、科研或临床成果材料、在账可支配科研经费等,具体提供材料以各学院要求为准)纸质版与PDF电子版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申请学科学位点负责的学院(见附件4)进行审核。

4.相关学院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按照导师类型填报《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拟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拟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6)。

5.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于2024年3月8日前将拟申请人《简况表》、相关佐证材料与《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交研究生院,《简况表》及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yxwb@126.com

6.研究生院审核相关材料后,将推荐名单及审核情况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并投票表决是否同意增列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拟增列的导师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列入《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导师名单》库,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附件:

1.《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

2.《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各学位点负责学院一览表

5.《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拟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情况汇总表》

6.《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拟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