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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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6浏览量:


    各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实施办法》,2019级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未参加中期检查者不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政治思想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团队协作等方面;

    2.临床或教学实践:是否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一定学时的临床或教学实践;

    3.课程学习情况:是否按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以及取得应获学分;

    4.专业知识、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主要结合研究生自学位论文开题以来的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临床轮转、文献阅读、学术论文发表等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情况,检查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相应工作,研究课题的进展,是否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

    二、检查程序

    1.研究生对照《贵州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贵中医研发[2019]82 号)和各自培养方案、培养计划,对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并提交学院盖章《贵州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复印件一份;

    2.导师审核材料,就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教学实践以及论文进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各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的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作出评价,并给出是否通过中期检查的结论;

    4.学院汇总中期检查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审核签名、盖章后,报送《中期检查合格名单》《中期检查不合格名单》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组织复核,并对中期检查合格名单进行公布。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发出整改通知;

    6.导师、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进行督导、整改。

    三、时间安排

    中期检查原则上安排在2021年3月至7月完成,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安排在开展中期检查前一周将具体时间报研究生院。

    四、相关要求

    1.研究生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认真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记录表》。中期检查合格的研究生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方可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各种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其他优秀评选;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可于公布中期检查结果3个月内,按培养计划要求完成相应工作,经学院检查合格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中期检查。将《贵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记录表》以及《中期检查合格名单》《中期检查不合格名单》纸质版于2021年7月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陈老师,0851-85652671。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