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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6浏览量:

2014级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将在我院2014级研究生中开展“2016年度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基础知识扎实,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班级排名在前5%以上或年级排名在前10%以上), 入学以来无重修或补考科目;在学习过程、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同时乐于帮助同学共同进步。

3、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班级班干、团干或研究生会工作经历1年以上。

4、有健康的体质、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省三好学生须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省优干须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二等奖学金以上或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时间、地点

2016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3点,新教学楼12-5教室

三、具体要求

1、根据文件要求和参评条件,推荐三好学生名额为2人,符合推荐资格的候选人为:

陈启亮、王云龙、杨桃、付伟龙、赵臣亮、陈帅帅、温迪、谢妹伊、刘旺、李艳、苏朝江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1人,符合推荐资格的候选人为:

吕 俊、梁赵文、康 艳、蒋宜芳、付领慧、潘胜菊、程效进、魏孟梅、杨栋淞、刘 旺、龙玥君

陈启亮、王云龙、付伟龙、温 迪、鲁亦捷、杨  桃、谢妹伊、李 艳、苏朝江、陈帅帅、赵臣亮、韩希

2、请以上同学请按照相关要求准时参加推荐,不在贵阳同学可请同学代为到场,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机会。

3、评选工作将在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候选人中共同进行,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推荐出广大师生认可的三好学生、优秀干部。

4、最终推荐结果将在研究生公告栏公示,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反映。

研究生院

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