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当前疫情防控需求,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规定,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26日分专业进行。为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顺利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考生考前准备
1、考生须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有摄像头的设备。
(1)用于复试设备(一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一部手机、摄像头、麦克风。
(2)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二机位):1部带有摄像头的手机
2、网络要求:宽带网络及4G网,建议一机位首选电脑+有线网络,二机位首选手机+4G网络。
3、复试环境:独立复试房间,房间整洁,灯光明亮,封闭安静,不逆光。
4、设备调试:考生考前应按要求安装并调试好设备及网络,确保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电量充足、电源稳定。考生复试时须正对一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度约1.5米距离拍摄,保证考生考试屏幕及考试环境能被复试专家看见。如下图所示:
5、远程复试平台为学信网https://bm.chsi.com.cn/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操作手册(点击查看),提前安装相关程序,熟练相关操作,做好相关调试和测试。如考生用电脑登录须安装并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访问系统。如用手机登录,苹果手机请使用Safari最新版本浏览器;安卓手机请使用Chrome最新版本浏览器。手机登录须提前安装学信网APP并提前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同时,考生须在手机及电脑上安装微信、QQ等常用通讯工具,以备不时之需。
6、考生浏览器登录完成准考信息确认等操作后,在候考区等待面试邀请。若考生使用的是电脑或笔记本浏览器,可直接在浏览器中面试;若使用的是手机浏览器,则接受邀请后将转到学信网APP参加面试。一机位可以使用电脑、笔记本、手机,二机位必须使用手机,且该手机需确保考前已安装并登录学信网APP,以备顺利进行二机位二维码扫一扫操作。
7、考生应提前进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gzy.edu.cn/)了解有关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考场规则以及相关招生复试信息。。
二、远程复试程序及内容
1、考生登陆远程复试平台,熟练相关操作,下载相关APP,进行相关调试和演练。
2、按系统要求进行身份认证及人脸识别。
3、所有考生均须在复试平台认真阅读并签订《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4、系统缴纳复试费:根据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文件,我校2020年研究生复试将对每名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
5、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所有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中的考生,请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全部集中扫描到一个PDF文档中,在系统中进行提交:
①《复试考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② 身份证、准考证。
③ 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学生证、本科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④《政治审查表》。
⑤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双少生)另外还须提交以下下材料:
本人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及户主页),父母亲身份证,父母亲户口薄(首页、父母页及户主页),应届双少生还须有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考生须于开考前30分钟登录系统,确认复试信息、进入考场并按照相关指令等候复试,考生复试顺序由系统随机生成。
7、接受复试邀请接通复试。
8、进行复试:(1)外语测试;(2)随机抽取原笔试科目试题口试;(3)综合面试,随机抽取专业试题作答,并回答考官提问。
9、结束复试,退出考场。
三、复试过程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及面试专家组要求出示证件。
2、考生应着正装,并保持发型整洁,免冠、露耳且不可佩戴耳饰。
3、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相关指令,遵守相关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远程复试考场和秩序。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及录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5、考生复试结束后应主动离开考场,并不得对外透露复试相关内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学校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对违规违纪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2、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未能了解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