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发[2016]26号
2014级临床型研究生、各临床医学院及相关单位:
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我校招收的2014级临床型研究生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临床综合能力考核。为使该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临床综合能力考核是检测培养质量的关键,请各临床医学院领导、分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和导师务必给予高度重视;
2.为保质保量完成考核工作,请各临床学院组织导师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贵阳中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及有关临床型研究生培养文件;
3.研究生院根据学位工作进程制订了“临床型研究生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工作进程表”(见附件1),请2014级临床型研究生、研究生指导老师根据日程安排准备材料,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组织考核;
4.我校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重庆市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贵阳市第四人民医院、黔南州中医院、凯里市中医院等单位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请联合培养研究生主动与考核单位联系,回指定单位(见附件2)考核。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