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产业导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第五批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开展我校第五批贵州省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依据
依据《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省研究生产业导师选聘细则》(贵中医研发〔2020〕190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附件1)执行。
二、名额及领域
根据教育厅要求及各专业学位点建设的实际需求,经前期摸底调研,此次我校共选聘农业现代化领域-中药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8名,新型城镇化-公共管理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2名,新型城镇化-法律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导师2名,共计12名产业导师。(具体要求见导师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选聘程序
1.相关学院根据产业导师岗位需求表(附件2)与产业、行业、企业、实务部门和科研院所等对接,积极组织申报;
2.产业导师申报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在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后,填写《2025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3)、《第五批拟聘任产业导师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4),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请于2025年2月14日前向我校相关学院提出申请(向我校提出申请后不得再向其他高校申请);
3.相关学院根据选聘办法对已通过原单位公示的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2025年2月21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书》和《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拟聘产业导师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产业导师选聘办公室;
5.省教育厅对拟聘产业导师开展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发布;
6.学校为产业导师颁发贵州省产业导师聘书,并与产业导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产业导师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在合同中需有具体量化指标。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产业导师选聘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岗位、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在企业选聘的产业导师占比50%以上。
2.对于个别确有真才实学的企业人才,选聘产业导师时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等限制。
3.相关学院联系人:
申请中药专业产业导师,请联系药学院陈春伶老师,电话:18886034785;
申请公共管理、法律专业产业导师,请联系人文与管理学院陈穆彦老师,电话:13124601332。
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关于印发《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省研究生产业导师选聘细则》的通知
附件2:贵州中医药大学贵州省第五批拟招聘高校产业导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3:2025年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申报书
附件4:第五批拟聘任产业导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