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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安排及学位授予审核的通知(学位发〔2025〕2号)

发布日期:2025-04-29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2025届研究生(含同等学力):

根据《关于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学位发〔20248号)相关要求和安排,现将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及答辩资格

1.申请答辩人员以下简称学位申请人

1)2022级及以前满足答辩条件和学习年限的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

2)2024年已进入论文阶段并满足答辩条件的同等学

申博、申硕学员。

2.答辩资格

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规定以及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达到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并已通过校外“盲审”。

同等学力申博、申硕学员:通过了我校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我校对于同等学力申博、申硕学术成果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达到申请学科(专业)的要求,并已通过校外“盲审”。

为加强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各学院需视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学位申请人答辩资格和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二、答辩时间安排

答辩截止时间:20255月31日

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统一要求所属学科(专业)各类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时间期限,但最迟不能超过学校安排的时间期限,并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安排及时通知学位申请人

、论文要求

学位申请人必须根据盲审专家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导师应严格督促检查修改情况,经导师审核无误后,按照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规范装订一式六份用于答辩。论文撰写规范、论文书写范例、论文封面模板参照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学位工作),答辩论文须规范装订(白色封面纸胶装)。

四、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优秀论文评选工作和答辩工作结合进行,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选办法》结合学科实际,制定所辖学位授予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细则,报校学位办备案,根据评选细则组织评选推荐,宁缺毋滥,并向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公示无异议(公示期不低于3个工作日)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各学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额如下:

 

博士名额

硕士名额

第一临床医学院

3

44

第二临床医学院

2

33

药学院

/

25

人文与管理学院

/

8

骨伤学院

1

8

护理学院

/

8

针灸推拿学院

1

7

基础中医学院(岐黄学院)

1

3

基础医学院

/

2

参评优秀论文的学位申请人和指导老师须在答辩前向各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参评优秀论文申请(附件1)。

五、答辩及学位审核各项工作安排

(一)线上申请

1.答辩申请

学位申请人应于5月6日前,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导师和学院秘书审核通过后,由院系安排正式答辩(答辩分组、答辩秘书指定、答辩委会会维护、答辩结果录入等均在系统内完成)。

2.完成学术成果登记

学位申请人应于5月31日前进入“学位管理”-“成长数据采集”菜单,登记发表论文、获奖、科研项目、论著、专利等信息。请务必在“论文登记”填写完整并上传发表论文PDF版本含杂志封面和目录及论文正文)导师和学院秘书审核,否则不能提交学位授予审核申请。

3.学位授予审核

学位申请人应于5月31日前,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提交学位授予审核相关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对学位申请人学位申请及答辩相关材料要认真审核,应于6月9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进行表决,提出学位授予建议名单。

4.论文归档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应根据专家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再次完善,形成最终硕士学位论文,自行打印装订一式2份,(纸质版装订要求:铜版纸胶装,封面的颜色、图案、格式、纸张、字号、字体不得擅自更改)经导师审核无误后签署必须手签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交所在学院科教科,同时在6月7日前通过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完整论文word版和PDF版电子版文档PDF文档须包含已签署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扫描件)。

5.学位数据上报

学位申请人务必于6月10日前认真核对并提交学位授予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和导师论文信息),待导师和学院秘书审核。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请人5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各学院科教科审核:

1.《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2.参加学术活动的总结报告;

3.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论文所在刊物该期的封面、目录页和论文页,SCI收录的学术论文还需提供Web of Science数据库检索报告(证明),网络首发学术论文需提供缴纳版面费的正规发票及DOI索引号);或出版专著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专著封面和版权页);或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术报告主讲人证明;或主持项目的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书)及合同书;

4.学位论文全文、学位论文摘要;

5.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同等学力申博、申硕人员除外);

6.缴清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相关凭据;

7.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研究生);

信息不完善及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材料者视为申请材料不完备,资格审核未通过,不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相关要求

1.已通过“盲审”的学位申请人请下载打印专家评审意见,并按照专家意见完善学位论文;凡是学位论文盲审评议未通过或结果未返来之前,不得安排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以公开方式举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答辩会议程序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程序》执行。

3.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需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要求,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副主席审批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

4.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一周送达答辩委员会专家审阅。答辩委员会秘书须参加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的答辩业务培训,负责协调校内外答辩专家,组织答辩,填写会议记录。答辩会议结束后,按规定整理装订材料后交学位评定分委会。

5.请各学院认真审查申请人学位申请材料,待答辩结束后结合答辩委员会表决情况一并提交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通过后6月10日前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学位授予建议名单(附件3)。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所辖学位授予点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细则,评选推荐本学年度优秀学位论文,并于6月13日前向校学位办提交评选细则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学位论文名单(附件4);

7.各学院根据学位培养档案材料目录(附件5)建立研究生个人学位档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按要求将学位申请人培养材料及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的全文及摘要、评阅书、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等存入申请人个人学位档案送学校档案室保存。同时提交1份学位论文交学校图书馆存档。

8.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2025430下午14点在花溪校区行政楼513会议室参加答辩培训,请各位秘书自备笔记本电脑。

附件:1.贵州中医药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2.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

3.2025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建议名单

4.2025年优秀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

5.学位培养档案材料目录

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29日